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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助力“2019 第六届金融 315 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作者: 委员办公室 来源: 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 时间:2019-03-16

 2019年3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为贯彻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推广工作,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借助“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成功了举办“2019 第六届金融 315 高峰论坛”。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作为此次论坛的特别支持单位为本次论坛提供了巨大助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院长王轶、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谢安山,公安部第十局原局长艾安军,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幼平,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卞东、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汤维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教授等纷纷在论坛上致辞发言。
       21世纪第二个十年,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基因检测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风起云涌,深刻改变了并且还要继续深刻改变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当然也会在金融领域,也会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提出众多新的课题,提出很多新的要求。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卞东在发言中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曾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动能,加快科技创新、建设网络强国、智慧社会。在相应工作进程中,新技术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金融消费者保护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各项职责,加快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重点工作。他提出,一方面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金融行业依然会高歌猛进,能够推动金融业态之间的加速融合,推动上下游产业链的优化整合,从而为更多的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兴起早期面临着一定程度的监管空白,因而在区块链、大数据技术与金融行业结合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局部风险,对此监管者应当合理掌握监管尺度,把握风险治理和技术创新二者之间的平衡。
       他表示,如何利用新技术推动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同时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直是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卞东与中宣部原副部长胡振民共同出席此次论坛并进行亲密交谈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卞东与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常务副主任陈宝山、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南南合作金融中心主席蔡鄂生等嘉宾合影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卞东与公安部原十局局长艾安军、中纪委原副部级巡视专员戴俭明、工信部机关原正局级巡视员赵忠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及个别企业家等合影
       中宣部原副部长胡振民,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高西庆,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等政商精英、资本市场领军人物和新兴金融业界精英等上百位大咖齐聚一堂,围绕金融消费者保障展开,聚焦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安全治理、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等议题,畅谈新金融新技术的创新实践、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如何对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进行反思和重构等话题。
       论坛期间,卞东等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成员还同政界、学界、企业界的专业人士,从各自专业研究领域针对金融科技时代下的金融消费与安全问题畅谈己见,通过整合社会各界力量,推动金融消费环境优化并增强发展动力,共同为中国新技术与消费者保护行业发展、中国金融环境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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